
咱山东人,都讲究个实在、敞亮,现在不少老乡都寻思着找个兼职,多挣俩钱儿,补贴补贴家用,或者攒点钱儿办点大事儿,可有时候,这兼职干着干着,不想干了,想辞职的时候,却碰着个麻烦事儿——老板要扣钱!这就让人心里怪不得劲儿哩,咱就掰扯掰扯,兼职辞职扣钱这事儿,到底合法不。
先说咱为啥找兼职,在咱山东,不管是济南、青岛这样的大城市,还是下边的县城、乡镇,生活压力都不算小,家里有老人要养,孩子上学得花钱,买房子、置家什都得用钱,就拿俺们村儿来说吧,不少年轻后生和小妮儿,白天在正儿八经的单位上班,晚上或者周末就寻思着找个兼职,有的去送外卖,风里来雨里去的,就盼着多跑几单,多挣几块钱;有的去超市当促销员,扯着嗓子吆喝,就为了能多卖点货,拿点提成,大家都是为了能让日子过得更舒坦点,才这么拼。
可这兼职不好干啊,有时候干着干着,就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不想干了,比如说,俺邻居家那小子,在一家快餐店兼职送外卖,刚开始干得还挺带劲,可后来他单位的活儿突然多了起来,天天加班,实在是没那个精力再干兼职了,就跟快餐店老板说不干了,谁知道老板说,这说走就走可不行,得扣半个月的工钱!这小子一听就急眼了,来找俺唠唠,问这事儿到底合理不。
从法律上来说,这兼职辞职扣钱合不合法,得分情况看,咱先说说兼职的性质,要是咱和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,这就和咱正常上班的劳动关系不太一样,劳务关系一般是通过双方的约定来确定权利和义务,如果咱当初和老板签了个啥协议,上边明明白白地写着,要是提前辞职得扣钱,而且这个规定也不是太离谱,那从合同约定的角度来说,老板扣钱可能有那么点依据,但是呢,就算有约定,这扣钱也不能太过分,比如说,咱干了一个月,挣了两千块钱,老板一下子扣一千五,那肯定是不合理的,要是没有约定,老板就随便扣钱,那可就没啥道理了。
再一种情况,要是咱和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,啥叫事实劳动关系呢?就是咱虽然没签正式的劳动合同,但是实际上在用人单位干活儿,接受人家的管理,用人单位也给咱发工资,在这种情况下,咱劳动者是受《劳动法》和《劳动合同法》保护的,按照法律规定,咱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,要是试用期,提前三天跟老板说就行;要是过了试用期,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老板,只要咱按照这个程序走了,老板就不能随便扣咱的钱,要是老板扣钱,那就是违法的,咱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,或者去申请劳动仲裁。
咱山东的老乡们,要是遇到兼职辞职扣钱的事儿,可别慌,得看看当初有没有和老板签啥协议,协议上是咋说的,要是有协议,就仔细琢磨琢磨协议里的规定合不合理,要是没有协议,咱就得弄清楚咱和用人单位到底是啥关系,要是确定是劳动关系,咱就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辞职,要是老板还是扣钱,咱可不能就这么算了,咱山东人,向来不惹事,但也不怕事。
咱可以先跟老板好好说说,把道理讲清楚,咱都是实在人,有话就敞开了说,要是老板能听进去,把钱给咱结清楚,那自然是最好不过了,可要是老板不讲理,非得扣钱,咱就得采取点措施了,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是个办法,咱拿着自己的身份证、能证明咱在那儿干活儿的证据,比如说工资条、工作证、考勤记录啥的,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去反映情况,劳动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会去调查,要是老板真的违法了,他们会责令老板改正,把扣咱的钱给咱退回来。
要是觉得投诉还不行,咱还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,这劳动仲裁就相当于一个小法庭,专门处理劳动争议,咱得写个仲裁申请书,把咱的诉求、事实和理由都写清楚,然后把相关的证据也提交上去,仲裁委员会会开庭审理,双方都得去把自己的情况说说,要是咱有理,仲裁委员会会作出裁决,让老板把不该扣的钱还给咱。
咱山东是礼仪之邦,大家都讲究个情理法,咱劳动者都是为了生活努力打拼,老板也应该体谅咱的难处,别动不动就扣钱,要是没有正当的理由,扣钱就是不合理的,咱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,老板不能随便侵犯。
所以啊,咱山东的老乡们,要是遇到兼职辞职扣钱的事儿,先别着急上火,按照咱说的这些办法,一步一步来,咱得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,不能让自己的辛苦钱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没了,同时呢,咱在找兼职的时候,也得多留个心眼儿,把该问清楚的都问清楚,该签的协议也得签好,别到时候出了问题,自己吃亏,希望咱老乡们都能顺顺利利地工作,多挣大钱,日子越过越红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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